93年、94年 剑南春
        剑南春是汉族传统名酒,产于四川省绵竹市,因绵竹在唐代属剑南道,故称“剑南春”。四川的绵竹市素有“酒乡”之称,绵竹市因产竹产酒而得名。早在唐代就产闻名遐迩的名酒——“剑南烧春”,相传李白为喝此美酒曾在这里况把皮袄卖掉买酒痛饮,留下“士解金貂”、“解貂赎酒”的佳话。北宋苏轼称赞这种蜜酒“三日开瓮香满域”,“甘露微浊醍醐清”,其酒之引人可见一斑。
        剑南春产于四川绵竹。是唐代时人们以“春”名酒,绵竹又位于剑山之南,故名“剑南春”。这里酿酒已有1000 多年历史,早在唐代武德年间(公元618年至625年),有剑南道烧春之名,据唐人所 著书中记载:“酒则有……荥阳之土窖春……剑南之烧春。”“剑南之烧春”就是绵竹产的名酒。
        绵竹酿酒历史悠久,源远流长,酒文化特别丰富。从绵竹的史料和收藏的文物可以出,延续二千四百年的剑南春酒不仅是四川酒史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我国珍贵的文化遗产,值得令人挖掘、研究。
 


 


藏品基本信息

【名称】剑南春

【生产厂家】四川省绵竹剑南春酒厂

【生产时间】1993年、1994年

【重量规格】500ml

【酒精度数】52%

【香型】浓香型

【单笔最小委托量】1瓶